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決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號)和《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解讀的函》(浙環發[2018]10號)等相關規定,《餐廚垃圾生態處理中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環評信息公示如下,歡迎公眾積極參與并提出寶貴意見。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東陽偉明餐廚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擬投資建設餐廚垃圾生態處理中心項目,項目擬建設地點位于東陽市城東街道泉塢坤(東陽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場東南側),廠址中心坐標為經度120°18'30.52",緯度29°13'31.39"。項目處理規模為餐飲垃圾100t/d和廚余垃圾200t/d、地溝油15t/d,采用“預處理+厭氧消化+沼氣綜合利用”工藝,并配套建設相應的公用工程和環保工程。項目總投資16266萬元。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
項目擬建于東陽市城東街道泉塢坤(東陽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場東南側),周邊環境保護目標分布如下圖。
三、建設項目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廢氣: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要求及環境敏感程度,本次大氣環境影響因子為SO2、NO2、PM10、NH3、H2S等。項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根據進一步預測結果,評價范圍內SO2、NO2、PM10、NH3、H2S貢獻濃度、疊加現狀濃度后濃度均未出現超標情況,廠界主要污染物NH3、H2S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
廢水: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餐飲、廚余垃圾和地溝油處理產生的沼液、除臭系統排水、沼氣預處理排水、沖洗廢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本項目產生的沼液先經一套預處理系統去除SS及動植物油,與其它廢水一起輸送至東陽市第二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處理,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表2標準要求納至東陽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本項目廢水不直接外排環境,對周圍環境基本無影響。
固廢:項目固廢全部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對周圍環境基本無影響。
噪聲:項目噪聲經相應治理后廠界噪聲可以達標排放,周圍聲環境滿足標準要求。
項目建成后,通過采取先進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環境質量維持在現有等級,符合維持環境功能區劃原則。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項目建成后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廢氣、廢水、噪聲和固廢。項目產生的點源惡臭廢氣送至東陽市生活垃圾綜合利用項目焚燒爐焚燒處理,產生的面源惡臭廢氣經“前段植物液噴淋除臭+負壓收集+酸洗+堿洗氧化+生物濾池”處理后通過排氣筒高空排放;沼氣燃燒廢氣經SCR脫硝后通過煙囪高空排放。廢氣經處理后均滿足相關排放標準。沼液、沖洗水、除臭系統排水、沼氣預處理系統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經預處理達標后送至東陽市第二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處理,處理達標后納入東陽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噪聲主要為設備噪聲,通過采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設噪聲源強較大設備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可達標準限值要求。固體廢物包括分揀廢物、沼渣、廢水處理污泥、廢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均送入北側焚燒項目焚燒處置;產生的危險廢物均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本項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減輕對周圍環境的不利影響,具有環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項目污染物可做到達標排放或得到安全的處理、處置,具備滿足環保設施和風險防范措施運行的各項條件,周邊環境能維持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從環保角度上看,項目是可行的。
六、公眾查閱環評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向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索取環評征求意見稿,索取的時間建議不遲于2020年10月16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對象為評價范圍內的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公眾可提出項目實施過程中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對建設項目有反饋意見的,應將書面意見、個人姓名、住址及聯系方式等送交建設項目單位或環境影響報告編制單位,也可另外抄送至負責項目審批的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6日。
十、建設單位、生態環境部門和環評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東陽偉明餐廚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聯系人:尹經理
聯系電話:0579-86532618
郵箱:337235919@qq.com
通訊地址:東陽市城東街道泉塢坤
審批部門: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東陽分局
電話:0579-86731722
評價單位:杭州清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許工
聯系電話:0571-82763607
公示發布單位:東陽偉明餐廚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公示發布時間: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